景区公告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接驳车二十年期经营权公开转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179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接驳车二十年期经营权公开转让项目

招标内容:

标的名称

地址

挂牌价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接驳车二十年期经营权公开转让项目

茅山风景区内

65389.1万元

 

备注:标的为茅山风景区内接驳车20年经营权,主要以3条观光游览线路,分别是游客中心——大茅峰(顶宫)线路、游客中心——元符万宁宫(印宫)线路——莲塘九曲和二三茅峰支线,共10个站点经营权。

瑕疵告知:

1、意向转让方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一旦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意向转让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条件和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2、拍租成交后,转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由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转让方提供的参考,委托方、拍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交付以实际现状为准。

2. 项目评估情况

2.1 评估价:65389.1万元

2.2 评估基准日:2025年03月24日

2.3 评估机构:徐州君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其他:   /    

3. 招标方情况

3.1 招标人名称: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3.2 招标人承诺:我方现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公开发布公开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景区内接驳车拥有完全的运营权;

二、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要求

5.1 招标报名

一、意向转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将材料送至镇江市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现场报名或扫描发送至1048727331@qq.com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登记的或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委托方有权拒收。

(一)意向转让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信用中国等截图)。

委托方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成功后,招标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招标方对意向转让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转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转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转让方,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转让方。

招标保证金:无。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279070